繁体
是古圣王制为葬埋之法,曰:“棺三寸,足以朽
,衣衾三领,足以覆恶。以及其葬也,下毋及泉,上毋通臭,垄若参耕之亩,则止矣。”死者既以葬矣,生者必无久哭,而疾而从事,人为其所能,以
相利也。此圣王之法也。
今王公大人之为葬埋,则异于此。必大棺中棺,革阓三
,璧玉即
,戈剑、鼎鼓、壶滥、文绣、素练、大鞅万领、舆
、女乐皆
,曰:必捶(土余)差通,垄虽凡山陵。此为辍民之事,靡民之财,不可胜计也,其为毋用若此矣。
此求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,而既已不可矣,
以
上帝鬼神之福,意者可邪?其说又不可矣。今唯毋以厚葬久丧者为政,国家必贫,人民必寡,刑政必
。若苟贫,是粢盛酒醴不净洁也;若苟寡,是事上帝鬼神者寡也;若苟
,是祭祀不时度也。今又禁止事上帝鬼神,为政若此,上帝鬼神始得从上抚之曰:“我有是人也,与无是人也,孰愈?”曰:“我有是人也,与无是人也,无择也。”则惟上帝鬼神,降之罪厉之祸罚而弃之,则岂不亦乃其所哉?
是故求以治刑政,而既已不可矣,
以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,意者可邪?其说又不可矣。是故昔者圣王既没,天下失义,诸侯力征,南有楚、越之王,而北有齐、晋之君,此皆砥砺其卒伍,以攻伐并兼为政于天下。是故凡大国之所以不攻小国者,积委多,城郭修,上下调和,是故大国不耆攻之。无积委,城郭不修,上下不调和,是故大国耆攻之。今唯毋以厚葬久丧者为政,国家必贫,人民必寡,刑政必
。若苟贫,是无为积委也;若苟寡,是城郭、沟渠者寡也;若苟
,是
战不克,
守不固。
今执厚葬久丧者言曰:”厚葬久丧,果非圣王之
,夫胡说中国之君
,为而不巳,
而不择哉?”
墨
曰:“此所谓便其习、而义其俗者也。”昔者越之东,有輆沭之国者,其长
生,则解而
之,谓之“宜弟”;其大父死,负其大母而弃之,曰“鬼妻不可与局
。”此上以为政,下以为俗,为而不巳,
而不择,则此岂实仁义之
哉?此所谓便其习,而义其俗者也。楚之南,有炎人国者,其亲戚死,朽其
而弃之,然后埋其骨,乃成为孝
。秦之西,有仪渠之国者,其亲戚死,聚柴薪而焚之,熏上谓之“登遐”,然后成为孝
。此上以为政,下以为俗,为而不已,
而不择,则此岂实仁义之
哉?此所谓便其习,而义其俗者也。若以此若三国者观之,则亦犹薄矣;若中国之君
观之,则亦犹厚矣。如彼则大厚,如此则大薄,然则葬埋之有节矣。故衣
者,人之生利也,然且犹尚有节;葬埋者,人之死利也,夫何独无节于此乎?
墨
制为葬埋之法,曰:“棺三寸,足以朽骨;衣三领,足以朽
是故
墨
曰:“乡者,吾本言曰:意亦使法其言,用其谋,计厚葬久丧,请可以富贫、众寡、定危、治
乎?则仁也,义也,孝
之事也!为人谋者,不可不劝也;意亦使法其言,用其谋,若人厚葬久丧,实不可以富贫、众寡、定危、治
乎?则非仁也,非义也,非孝
之事也!为人谋者,不可不沮也。是故求以富国家,甚得贫焉;
以众人民,甚得寡焉;
以治刑政,甚得
焉;求以禁止大国之攻小国也,而既已不可矣;
以
上帝鬼神之福,又得祸焉。上稽之尧、舜、禹、汤、文、武之
,而政逆之;下稽之桀、纣、幽、厉之事,犹合节也。若以此观,则厚葬久丧,其非圣王之
也。
众盗贼而寡治者,以此求治,譬犹使人三还而毋负己也。治之说无可得焉。
今执厚葬久丧者之言曰:“厚葬久丧,虽使不可以富贫、众寡、定危、治
,然此圣王之
也。”
墨
曰:“不然。昔者尧北教乎八狄,
死,葬蛩山之
,衣衾三领,谷木之棺,葛以缄之,既犯而后哭,满坎无封。巳葬,而
乘之。舜西教乎七戎,
死,葬南己之市,衣衾三领,谷木之棺,葛以缄之。已葬,而市人乘之。禹东教乎九夷,
死,葬会稽之山,衣衾三领,桐棺三寸,葛以缄之,绞之不合,通之不坎,土地之
,下毋及泉,上毋通臭。既葬,收余壤其上,垄若参耕之亩,则止矣。若以此若三圣王者观之,则厚葬久丧,果非圣王之
。故三王者,皆贵为天
,富有天下,岂忧财用之不足哉?以为如此葬埋之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