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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叠材料,证据准备得非常充分。魏二槐的罪名由充当比武裁判的从罪,升级为策划决斗的主谋。说魏二槐是企图以比武的方式,达到排斥异己的目地。
傻弩陈一脚踢死郝亭柱,有众多的目击者事实清楚。只是原本由比武的误伤致死,改写成故意踢中要害部位蓄意谋杀?还附加上杨世儒批示的一句“属于手段特别残忍”这误杀与谋杀,在定罪上有着生与死的天壤之别,结论是魏二槐与傻弩陈二犯皆属于不杀不足以平民愤。
郝油锤等四个干部虽然有刘正卯等众多干部的联名担保,可是在司法调查取证小组这里,因为他们是同一门派的师兄师弟。师兄师弟,在司法调查取证小组这里,认为可以视作等同亲属关系,不予采信。郝油锤等四个干部企图分裂回西山另立山头的事实清楚,明确定性为叛徒。
郁冕升等三个干部枪毙俘虏一案也有了说法,因为枪毙的日军俘虏人数多达十六个,属于严重违反军纪。如果擅杀日军俘虏的事情传扬出去,会给我军在国际上造成极坏的影响。
反动门道会的这些头头脑脑也没有一个能落得轻判,每个人都被扒拉出许多该死的陈年历史罪恶。就连这个没有名字的二号犯人,在司法调查取证小组即将离岛回去汇报的前夕,不知道根据什么也给予了明确的定性,说二号犯人是日伪派遣到根据地策反的特务?
司法调查取证小组这次下来,在蓼儿洼临时监狱里关押的所有犯人全部都定性为死囚。虽然还要呈报上级批准过后才会宣判,可是死囚是要上刑具的。
监狱里只有柳佳因为是女人独自享用一付脚镣,其他的人则是因为刑具缺乏,每两个或合一付手铐,或合戴一付脚镣。
依排号顺序一号犯人是魏二槐,与二号无名犯人合戴一付脚镣。傻弩陈因为没有政治问题的排号在最末,与倒数第二位的劈臂拳弟子姚弦三合一付手铐。到了这个时候,二号犯人才向魏二槐亮出他不知道是真是假的姓丁名一,自称是民国政府军统局的工作人员。丁一要策反魏二槐投靠**,担保可以给他一个与自己平级的少校军衔。要知道少校的月饷有一百多元大洋,不像八路军只知道白使唤人。
魏二槐笑他是在痴人说梦,再过几天,少不得都要挨枪子儿。这会儿才说自己是**?不嫌太晚了点吗?再说**本来就是八路军的友军,没有必要这么长时间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。现在已经定性是日伪特务,再说自己是军统局的工作人员?有谁会相信呢?一块儿老实呆着等死得了。
丁一保证,只要魏二槐愿意加入**,他有办法一起脱身出逃。
魏二槐说:民国政府**,**也不是有德性的队伍。再说他与**的陶明谦将军有宿仇旧恨,去当**不见得会有啥好果子吃。还有他的这些弟兄们怎么办?都是因为受到他的连累才被关押在这里。少校军衔算个鸟,老子是八路军的团长,难道还抵不过区区一个少校?月饷一百多元?就这么点儿散碎银子,也他妈的好意思说出口。老子在棒槌崮替天行道那会儿,劫得的哪一票少得了万儿八千?魏二槐拒绝了丁一的好意,说他要是想开溜自有门道。可是他不能只顾得自己逃命,道上混的人最看重的是江湖义气,要与弟兄们生死与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