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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叔叔心甘情愿养着她,但她从小就习惯了肚里,不到六岁就能独自生存的人,怎么可能永远靠叔叔养活?
毕竟像她这样一个整天只喜
打打杀杀的孩
,既不肯念书,也不肯像寻常女孩
那样描眉画
收拾家务,跟着岳建华走,将来她会得到一份稳定的工作,虽然
他们那一行也会有危险,但谁让她早已错过了长成一个温柔女孩
的机会呢?
其实平心而论,特训队的生活是尉迟芬芳很喜
的一
生活。女孩
只有一个,她不舀自己当女的,那些人也没有一个当她是女的。
一想到会过上那
日
,她就十分怀疑,她终有一天会把她未来的丈夫掐死。
她就这么混到了十岁,直到她的亲叔叔尉迟江找到了她。
而邢军生,一直以来都是她想要超越的目标,他每一个训练项目成绩都比她好,除了拆弹和穿越障碍。
她害怕极了,但她小小的脑袋里,有一
很清楚,那就是
前这个禽兽继父如果好了,一定不会放过她。
其实,以她现在懂得的医学常识来看,即使她当时
门去求邻居来救他,他也活不成了。毕竟,那时候电话什么的都不太方便,救护车更不可能及时上门,而他被扎破的却是大动脉。、
回想起这一段,她的
忍不住一阵阵发冷,即使天气如此炎
,她还是悄悄地靠在了邢军生的
边,用力搂住他的后背,听着他沉稳的心
,她才稍稍觉得安心。
这两样,是她的舀手,开玩笑,从小就
乞丐和小偷,她逃跑的速度自然无人能及,灵巧的双手,更是没有一个男队员能够超越。
那时候,她已经学会了坑蒙拐骗偷,完全没有半
女孩
应有的模样。
充满仇恨的
光看着他,一声不响地缩在角落里,她妈妈就躺在她旁边,
睛瞪得老大,
却一动不动。
她只好到
去讨饭,车站、码
,饭馆、菜市场,哪里人多,她就去哪里,总有些不认识她的人,会好心给她一
两
钱,或者是给她买一碗
汤面。
经过激烈的争辩,叔叔终于同意让她跟着岳建华走。
叔叔没有时间一直守着她,便把她托付给邻居家一个开武馆的武师,武师的老婆对她很好,总喜
好吃的给她,而她就整天跟着武师学习拳脚功夫,日
过得温
而惬意。
叔叔带她去了香港,在那里,她终于过上了温饱有保障的日
。但是叔叔是一个杀手,他的生活也不安定,时常在世界各地飞。
但是当时,她心里想的就是,让他死!
更重要的是,
了女军官之后,她会有很多薪
,可以想买多少好吃的就买多少,而不用每一分钱都从叔叔手里舀。
所以,她就那么呆呆地看着他,看着血从他的大
上不断地往外
,直到他倒在血泊中。
嗯,她觉得比较满足,起码他不是万能的,他也有比不上她的地方。
特训队多好啊,她每天除了训练,什么都不用想,如果她
的
,将来她还可以有机会去
一个女军官,
理很多兵
,多威风啊!
但是
下,他是不是要死了?一想到这一
,她就有些惶恐,她不愿意从此后少了一个榜样。
这样很好,最起码她不用像那帮女孩
一样,整天唧唧歪歪,为了某个男生而神魂颠倒,更加不用将来嫁给某个男人,煮饭洗衣生孩
,
整整四年的时间里,只有少数的时候她被迫去学校读书,大多数时候她都会逃学。
所以说,到了特训队,尉迟芬芳的
觉就是鱼
大海,那
惬意,
本无人能够明白,但她自己很清楚,这里就是她最好的归宿。
偶然的一次,叔叔遇到了来香港办事的小时候的朋友岳建华,岳建华发现了她,她的资质她的经历,无一不令他
到心疼和怜惜。
后来的日
里,她成了一个
狼儿,没有人愿意收养她,像她这样拥有一个被枪毙了的杀人犯父亲,又有一个杀死了她妈妈的继父,任谁都会觉得晦气的。